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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来源: | 作者:environment-100 | 发布时间: 2025-10-31 | 56 次浏览 | 分享到: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175号原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地块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8′17.347″,北纬:22°46′21.623″。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占地面积59181.51㎡,办学规模为39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950人,教职员与后勤保障人员总人数161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

2.建设单位: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浩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175号原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地块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8′17.347″,北纬:22°46′21.623″。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占地面积59181.51㎡,办学规模为39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950人,教职员与后勤保障人员总人数161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及治理措施: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鹤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①备用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2。

               ②饭堂油烟经烟罩收集后引入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DA001。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油泥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校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师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需实名,公司需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

公司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175号原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地块内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07508877601

电子邮箱:62450145@qq.com